【豫剑执行】南阳宛城区法院再次开展集中执行行动_世界视讯

发布时间:2023-06-19 14: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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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网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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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为进一步巩固执行成果,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实现,6月14日,南阳宛城区法院开展第十五次“豫剑执行”集中执行行动。本次行动,共查找被执行人21处,依法拘传8人,拘留5人,查封房屋1套,查封车辆2辆,达成执行和解5件,执行到位金额33.6万元!

消极敷衍?体检送拘忙履行

2021年6月,原告徐某文、谢某兰雇请收割机在自家麦地收割麦子,收割机调头时挂到被执行人徐某芳家的麦子,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后经公安部门鉴定,二原告损伤程度分别为轻伤二级、轻微伤。在南阳市宛城检刑诉指控被告人徐某芳犯故意伤害罪的同时,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向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请求。经法院审理查明,判决被执行人徐某芳有期徒刑七个月,赔偿二原告各项损失共计54675.7元。判决生效后徐某芳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二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杨洋执行团队通过网络查控未查控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到被执行人家进行走访时,其父亲抵触情绪较大,沟通无果。承办法官联系出狱后的徐某芳,其态度消极敷衍或拒接电话。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杨洋执行团队将被执行人徐某芳依法拘传。徐某芳被带到法院后,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但徐某芳执迷不悟,拒绝履行,执行法官当场宣读拘留决定书。在进行司法拘留前的体检时,徐某芳意识到执行强制措施竟是动真格的,于是拨打电话请家属凑钱协商。在执行干警“法理+情理”组合牌下,双方当事人放下对立情绪,被执行人徐某芳当场还款20000元,并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剩余32000元分期偿还,使该案顺利化解。

拒绝履行?依法拘留

2023年2月,潘某以与张某某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审理后判决准许离婚。因潘某患有多种疾病,收入来源不稳定,且在离婚后没有单独居住的住所,被执行人张某某应支付潘某经济帮助金50000元,但判决生效后,张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2023年3月,申请人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某某拒接执行法官电话,隐匿踪迹。王硕执行团队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张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潘某也未提供张某某的其他财产线索,并表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该案于2023年5月19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本不终止,法院未放弃对该案件的执行。6月14日接到线索后,王硕执行团队突击查找被执行人张某某并成功将其依法拘传至法院。考虑本案系婚姻家庭纠纷引起,执行干警换位思考,平衡执行力度和执行温度之间的关系,耐心同被执行人沟通,进行法律释明,并告知不履行生效判决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但张某某仍坚持声称自己没钱,态度嚣张,拒绝履行,鉴于被执行人视法律为儿戏的恶劣态度,执行干警决定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据悉,该院将按照省高院“豫剑执行”统一安排部署,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严厉打击被执行人失信行为。不仅要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促进社会和谐,而且要有效地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供稿:段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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